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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布毒蘑菇预警!

发布时间:2021-06-25

6月23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发出风险预警提示:产于山区、高原等地的毒蘑菇种类繁多,近年来各地因误食野生毒蘑菇导致中毒死亡事件屡屡发生。如果没有十分确定的鉴定方法和把握,不要轻易采食和购买野生蘑菇,以免误食毒蘑菇丢失性命,酿成悲剧。

      据统计,2010-2020年四川省共收到各市州上报毒蘑菇中毒事件510起,发病人数高达1905人,死亡31人。
      四川省有不少山区丘陵地带,每当6-8月野生蘑菇生长旺盛的季节,人们为品尝其鲜美的味道常常进行自采或购买,但野生蘑菇种类繁多,人们凭经验采摘往往缺乏辨识蘑菇的知识,有些毒蘑菇中的剧毒物质毒性极大,容易导致死亡。

      川渝地区常见毒蘑菇如下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专家提醒广大食客,毒蘑菇毒素稳定,生熟皆不可食用。由于毒蘑菇毒素化学性质比较稳定,耐高温、耐干燥、耐酸碱,一般烹调加工不能破坏其毒性,因此切记:新鲜毒蘑菇和煮熟后的毒蘑菇均不可食用。
      相关专家进一步提醒,如果万一误食“毒蘑菇”,千万不可大意,必须及时救治。由于野生蘑菇种类繁多,毒蘑菇毒性成分复杂,误食中毒后往往病情凶险,病死率高,且没有疗法。中毒后的临床表现各异,主要有脏器损害等症状恶心、呕吐、流涎、流泪、精神错乱、急性贫血、黄疸,严重者甚至威胁生命安全。一旦食用野生蘑菇后出现中毒症状,要立即催吐中毒者,并尽快就医。
      该局的食安警示提醒大家,即使可食蘑菇也须煮熟,稍安毋躁慢食用。对于可食用的蘑菇,在未经煮熟前不可食用,因为许多食用蘑菇含有刺激性或有毒物质,需经彻底煮熟后才可破坏这些物质。消费者在食用可食菌类时请“稍安毋躁”,待熟透后再吃。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告诫大家,鉴别野生蘑菇是否有毒需要专业机构,目前没有简单易行的鉴别方法,民间流传的一些识别方法经证明并不可靠,不可轻信。在有采食野生蘑菇习俗的地区,消费者切勿采集未食用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人命关天,冒险的事不可轻为。
      特别是学校食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农村自办宴席、建筑工地食堂等消费者集中区域不得在食材中使用未经识别的野生蘑菇,以防群体性食用野生蘑菇中毒事件发生。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在野生蘑菇采食期,产菇和有采食野生蘑菇习惯地区的有关单位应通过各种形式科普宣传,广而告之公众,提醒不要随意采摘、食用野生蘑菇。在发生过误食毒蘑菇中毒的地方,建议竖立附有毒蘑菇照片的警示牌;同时,根据各地误食毒蘑菇中毒特点,结合气温、湿度、降雨量等因素,在蘑菇丰产期前进行预警预报,及时发布风险警示或消费提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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